曾俊華失算以至「出閘脫腳」

21七月09

早前的兩篇分析了陳德霖及譚志源的任命,今次我們就看看在整件事情之中最大輸家,財政司司長曾俊華。

於金融風暴未正式衝擊本港之前,作為金融管理局總裁的任志剛與特首曾蔭權不咬弦,任總於今年將屆退休年齡,極可能「無得留低」,基本上是一個公開的秘密…曾俊華作為曾蔭權手下第一重臣,更加無可能不知道特首「逼宮」,以至任總「必走」乃屬無可逆轉之勢…故此,其實曾俊華是有充足的時間,去為新一任金融管理局總裁之輪選及任命作出安排…

正如之前的回應中指出,金融管理局成立於1993年(由外匯基金管理局及銀行業監理處合併組成),故此在基本法起草的過程之中,並沒有明確定出,金管局總裁任命的正式程序…今次陳德霖的任命,關鍵在於整個過程之中,立法機關完全沒有任何可以扮演的角色可言…

就以美國為例子,格林斯潘退休,離任聯邦儲備局主席之後,布殊以總統身份任命伯南克為接班人,期間,伯南克需要出席國會的聽證會,就本身的財金管理以及各方面的資料,接受國會議員的質詢及核實…英國方面,雖然英倫銀行行長是由英女皇所任命,然而,推薦何人出任行長的,是首相,而首相是英國下議院多數黨的領袖…故此,從美英兩國的例子之中,我們可以看到,當處理重大財金官員任命的時候,立法機關具備了考核受薦人資歷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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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來說,金融管理局總裁的任命,是由財政司司長一個人說了算,立法會在法理上根本無權置啄…由於財政司司長的任命,來自特首,而香港的特首是由一個不具備民主基礎的模式產生,故此,整個金融管理局總裁的任命,可以說是在不受民意監察的情況下完成…

的確,按法理依據,政府的確無必要向公眾交代金管局總裁任命的細節,然而,這個法理的依據,沿自於殖民地時代政府的委任模式…在這個香港人「當家作主」經已有十二年的時候,繼續沿用這個過時的模式,是否適切,因何適切,這是有所爭議的…曾俊華沒有理由不知道公眾對金管局總裁接任者的輪選過程有所關注…只是,他未知是否因為曾蔭權經已一早敲定,總裁一職需要由陳德霖補上,於是放軟手腳…未有好好地為陳德霖「度身訂造」一個既符合公平公開,又可確保陳德霖必登「大寶」的程序…到最後一刻才勿勿「推砌」出一個輪選程序…這就必然地犧牲了陳德霖委任上的程序正義…

退一步講,雖然在程序正義上無法照顧到,但在發布消息的手法之中,政府今次的表現也只能以劣質來理容…之前馬時亨辭任,由劉吳惠蘭補上,一個區區的政策局局長,政府尚且會正正式式地召開記者會,讓候任的官員坐下來接受記者的提問…

然而,今次我們在說的,是掌管以千億計的外匯基金投資,以至香港經濟「基石」聯繫匯率的金管局總裁…整個消息發布的手段則只能以兒戲來形容…正式發布任命之前,消息人士把整件事件搞得鬼影恫峒…正式發布消息之日,記者在路邊守候,不設坐位,僅有「咪兜」…曾俊華及陳德霖先後在記者面前發言及簡單回應提問,二十一分鐘之間完成整個程序…甚至規定記者的提問不可以觸及陳德霖任命「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瘡疤…如此這般的消息發布模式,更加無助於確立公眾對整個任命的信心…

其實,由一開始,任總宣布離任到陳德霖接受任命,中間相隔數個月的時間…這種安排實在不理想,最好的case應該是一併宣布任去陳來譚上…現在斬件式發布的結果,乃是因為曾俊華無法擺平任志剛(選擇在最後一日出席立法會雷曼詅訊時公布離任)及曾蔭權(未能在任總宣布離任時一併決定接替陳德霖出任特首辦主任的人選)…

整體來說,在2012的牌局上,曾俊華雖然現在同時叫「三飛」,即有機會升任特首,又或是出任政務司司長,以至留任財政司司長…但觀其工作表現,顯得能力平平…可以說是在這一場提前開跑的競賽之中「出閘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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